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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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入馆须知

第一条 读者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如虚拟校园码等验证入馆。

第二条 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,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
第三条 不得携带食品、有色饮料入馆。

第四条 进出通道如遇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第五条 举止文明、着装得体、保持安静,使用电子设备等不得影响他人。

第六条 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维护馆内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杂物。

第七条 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物品,不得乱涂乱画。

第八条 按规定使用阅览座位,不得用文具、书籍及其他物品占用阅览座位,不得随意搬动家具设施。

第九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

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11230日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