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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与处罚, 遗失图书须自行设法重购同种同版图书赔偿,并交纳图书加工费5元/册。无法重购者,根据原书出版年限、价值不同,按遗失图书定价的2-20倍交纳赔偿金;污损图书者,每页赔偿金1--5元,损坏严重者,按遗失办法处理;损坏条码,每条交纳赔偿金5元;未能在规定日期前归还图书者,须按过期天数交纳违约金(一般图书0.1元/日,短期借阅图书、外文图书0.2元/日,样本书0.5元/日);将借书卡转借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须交纳违约金10元。赔偿与处罚未执行前,本馆不向违规读者提供借阅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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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书证挂失,读者遗失借阅证后应立即到图书馆相关部门(敬文图书馆:总咨询台;随园图书馆:一楼借书处;紫金图书馆:三楼办公室)办理挂失手续,两星期后凭工作证、研究生证、学生证办理补证手续。每人须交一张1寸照片,补证费10元。通用证遗失一律不补办,挂失前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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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书刊,破坏图书防盗装置;擅自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携带出馆或相关阅览室,一经发现,均被视为盗窃书刊行为,且作如下处理:立即追回原书刊。如果是第一次违规,工作人员记录备案,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,本馆将视其本人态度及情节轻重,决定是否停止其借阅权利一个月。如果是第二次及以上次数违规,按盗窃书刊处理,违规读者为职工的通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,违规读者为学生的按相关校纪规定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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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包超时,本馆在不能带包入库的相关地点设有自助式存包柜,以方便入库读者,读者须在当日闭馆之前将存包柜内存放的物品及自带的锁具取走,不得超时,否则将视为占柜处理,一经发现,每柜收取管理费5元/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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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违章情况,如使用借阅证、电子阅览室、多媒体资料、检索电脑等过程中发生的违章,参照相关的专门规定进行处理。 |